《艺术家讲版权 1.0》,错过可惜!
by Heid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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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线上和线下一起参与《艺术家讲版权 1.0》的会员们!
可以跟大家一起学习,太酷了!
🇲🇾在马来西亚,版权的用意是保护著作权,像是艺术类的著作(画作、音乐、书本等等),由人创作出来的东西,就是被版权法而保护的,而一旦创作出来,只要符合法律上的一些定义,创作者就自动拥有了版权。
📖我们把版权故事分三个时间段作为讨论,1.0、2.0、3.0,也就是过去、现在和未来。
⬅️过去 1.0
当网络还没发达的时代,只要外国歌曲一旦经过马来西亚A歌手的翻唱,版权就是属于该A歌手的唱片公司了。如果 B 歌手要翻唱,还需要向 A歌手的唱片公司购买版权。而在中国,外国歌曲一旦发布,被抢先上载到某平台,就是属于某平台的版权。所以 1.0 的时代,版权条例还在处于摸索期,各大领域可谓是一团混战。
⬇️现在 2.0
网络发达,数码平台的崛起,有 Apple Music、Spotify、YouTube、Facebook 等等,大家也喜欢翻唱各种歌曲。但是为什么在 YouTube 上传歌曲没问题,但是 Facebook 多数时候都会被强制消音呢?这些都取之于平台和音乐版权公司之间的合作条例,是否获得授权播放。就算获得授权播放,也会根据平台所注册的国家法律去进行条例范围内去安全使用。意思说,歌曲 A 只允许在美国播放,但是你人在马来西亚,使用美国的社交平台进行上传,根据你的 IP 地址,该歌曲是不允许在美国之外的地区进行播放。因此,你上载的视频会遭到下架或是消音。纵观 2.0,就是版权意识强烈被关注的时代。
➡️未来 3.0
在 2.0 的版权问题中,存在着许多中心化与不透明化的数据,创作人的收入无从考究和充满了不确定性。对于区块链技术又或是大众一直提起的 NFT,Steven 律师站在法律的角度看,它只是另外一个形式去证明创作人的拥有权,以目前的法律上来说,暂时是足够应对的。只是形式上和模式不同而已。Serene 老师的见解也很有趣,形容 NFT 是 DNA,只要一旦生成,不管中间转换多少次,依然能找到你的「亲生父母」。或许我们可以期待 3.0的到来,是征收版权的机构进行大改革,融入区块链的技术,让每个创作人的收入更加透明化。
🧐当晚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,但是无法一一用文字诉说。真的真的很希望,会有更多人一起来了解版权,明白自己的收入在哪里。9月线下的《艺术家讲版权 2.0》,你确定不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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